在97年父亲向本村张某购买一处房屋(房屋在本村),当时父亲与张某签有房屋转让协议.该房系张某的哥哥所有,应欠张某3万元,无力偿还,故把该房屋抵押给张某,两人之间未签订协议.后张某哥哥入狱.在97年统一做土地证时,我们曾向张某哥哥要过土地证,张某哥哥称土地证遗失,后经土管部门公示后,房屋变更为父亲名字.八年后,也就是2006年,张某哥哥向市土管局提出,要求撤销我父亲户土地证的申请,土地部门认为我们这是属于经济纠纷,他们当时只是作为补证办理,没有变更事实,打算撤销我们的土地使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