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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2楼的阳台下面,即公共走道上,物业管理处在那里建了一个垃圾池(原小区规划是没有的).对我生活影响很大!我提出抗议!管理处不理会我的抗议,继续使用垃圾池.

损害赔偿
2006-05-08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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