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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骑电动车右侧行驶和另一辆电动车撞到了,我正好被阳光闪白了眼,她也没看见我,两辆车相撞了,然后她报警了,交警说她逆行,让她自己先去医院检查,到时候再到交通事故局处理,现在,责任认定还没去拿,她扭伤骨裂,需住院治疗,我屁股尾椎骨疼,暂时没时间去医院鉴定。这种情况我需要向她赔偿多少,我可以向她索赔修车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费用吗?

交通事故
2022-10-14 17:54: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情况,首先建议您去医院做检查,该看病看病。其次,在责任未下来之前,可以先不支付医疗费的,毕竟您不是机动车。最后,等责任认定下来,双方治疗结束再考虑赔偿问题。
  • 可以的,建议你住院治疗,然后依程序处理。
  • 你这边有违规行为吗你这边有没有责任
  • 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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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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