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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男友在结婚前购二手房一套,房款50万,首付15万,其中12万为他的父母给的钱.其他部分由我和男朋友的存款支付.产证是我和男朋友的名字.本来他们没跟我们提任何东西,但在我们拿到房产证庆祝那天,他们突然拿出一张事先写好的纸条,没有抬头,就写了一句话\"***和***(他父母的名字)在购买**路***弄**号**室时出资12万\"然后叫我和他儿子签名,我当时特别气愤,但是为了表示我不在乎他们的钱,就签了字.当时他们和我男朋友说等到我们结婚前就还给我们.可是到我们现在领了结婚证,他们还是没拿出来..时刻防备我和他们儿子离婚的样子.我在1月16日的新民晚报上有看到一条新闻是说购房时出资,即使在产证上没名字,只要有证据证明不是赠与,就照样可以分房产.也就说这张字条即可以说是纯粹的借我们12万,也可以说是占了购房金额总数12/50的房产.丈夫也没能力去说服他们把那纸还给我们.

债权债务
2006-01-17 2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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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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