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在被欺诈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变更因受欺诈而作出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