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双方办理离婚的手续没有身份证一般是不可以办理,因为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必须要出示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但是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如果有临时身份证的也可以办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