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初,我奶奶改嫁到南岳山村徐姓人家。因为徐无后,我们在80年代搬到奶奶身边居住,徐收我父亲为养子,并上了我和我弟弟的户口,以后负责养老送终,并签了协议《但是当时虽然为上户口出了500块钱,却没有要任何收据》。后来我奶奶病故,而徐脾气古怪,经常捶桌子摔板凳,我父母一直忍受。徐在能够自食其力的情况下,认为父亲没有尽孝,跑到村委会要求取消我们的田地,村组干部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把我们的天地给拿掉了。现在我们仍然和徐住一起,而徐已经是五保户。我现在心里心里非常迷惑,到底我们现在住的宅基地还属于我们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