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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塔斯汀加盟店交了二万意向金,本打算选址贵州侗仁,由于贵州一直疫情严重,出入很不方便,又怕受疫情影响,对开店不利,所以不想开了,想退还意向金,但公司说无论什么情况,意向金是不退的,当时确实还签了这样的意向金合同.请问他这种合同合法吗?我可以退回吗?

公司企业
2022-10-11 10:28: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原则签订,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都合法有效,能否退回根据合同约定为准。
    追问:他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子签的:鉴于甲方在意向期内给予乙方在该地区享有品牌发展权.因此使得甲方丧失了意向期内给予第三方的加盟合作机会,且甲方已为乙方提供了市场评估等服务,乙方同意,任何情况下甲方不退还意向金。
  • 意向金是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是附条件的定金。是可以退的。意向金只是一个购房意愿的表示,交给中介公司并附带条件委托中介去跟业主就价格等条件进行磋商,成就转为定金,谈不成返还客户。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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