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相处4年多的ALEX十分恩爱,但我深知在别人的眼里我是个第三者,(但我认为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真正的第三者)他有老婆和儿女但都在台湾,他们之间的感情很不好,分居已有6年多,但一直都没离婚,最近想要办理离婚手续。最关键的问题是:现在我已有身孕,但如果那女人心怀嫉妒的话,是否可告ALEX在大陆为事实重婚,或最终的受害者是我,我又将怎么办?请告知,谢谢!
-
所谓事实婚姻,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算事实婚姻,只能认定同居.对方不能起诉Alex事实重婚,起诉你更没有法律依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