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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过程与他人发生口角 随后在推搡过程中导致我手腕划伤1cm左右伤口

损害赔偿
2022-10-04 15:28: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赔偿的,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营养费。即使对方没有造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损害后果,但是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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