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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个人捡了我的东西 然后翻了我东西 把贵重的占为己有 不贵重的丢垃圾桶了 这种情况构成犯罪吗

刑事案件
2022-10-04 12:04: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属于不当得利,如果你有直接证据可以起诉处理
  • 可以要求返还和赔偿损失,否则涉嫌侵占罪
    追问:是要起诉她吗 我问了警察局 警察说她们没权利管
    解答:警方有权利处理,如果警方不处理,可以依据警方不予受理的通知向法院起诉
  • 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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