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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朋友16年前受雇于一个体户为其开货车。工资按订单的10%给付,当时未来订劳动合同。去年朋友在一次出车路上。倒车时发现车尾攀着一小孩。刹车不及将其压死。后事故认定无刑事过错。保险司理赔70%,雇主赔30%,近三万元。一年多以来雇主均拖欠朋友工资不发,现朋友决定不为其开车,但近两万块钱的工资雇主不但拒绝给付。更要求朋友负责去年车货的所有赔偿。也不肯出具任何证明朋友工资的材料和出勤纪录证明所欠朋友的近两万元工资。

其它综合
2006-02-13 1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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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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