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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下午放学之后,六年级的学生甲方和我家小孩儿两人一起在玩耍。骑自行车,甲方是未成年,带着乙方,我孩子骑自行车带了一段之后骑不动了,然后我家孩子就下来了,他甲方把车停在边上去干嘛了?然后我家小孩儿去把自行车拉了过来。还没开始骑,就推着的时候摔。大导骑自行车带了一段之后骑不动了,然后我家孩子就下来了,他甲方把车停在边上去干嘛了?然后我家小孩儿去把自行车拉了过来。还没开始骑,就推着的时候摔。大导致手压到骨折了,这个责任怎么算呢

损害赔偿
2022-09-30 23:23: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学生在放学路上遭受损害的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没有责任,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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