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是指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在遗嘱人去世之后执行遗嘱的人。继承开始之后,遗嘱执行人成为
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那
继承人之间可以约定遗产管理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
放弃继承的,由
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