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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别人打架了,对方被我用手机把头打成轻微伤,我脖子也被对方挠坏了,但是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包括村书记有三个人给对方证明伤口是我打的,但是我脖子上的挠痕这三个人说没看见是对方挠的,明明是对方先动的手,我反被拘留了七天,对方一点责任没有,当时我和对方的伤派出所都到现场拍照取证了,都没有做伤情鉴定,当时都住院了,对方还起诉我赔偿她们各项费一万七千元,求指点迷津

刑事案件
2022-09-29 09:31: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了,打伤了,没还手,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打人者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另外受害人可以作伤情鉴定,请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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