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在温江森宇音乐花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立体停车楼的车位.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在交房以后360天内给我办好房子和车位的产权,否则按每天万分之三的比例赔偿.2005年中,开发商办好了房子的产权(这里其实已经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很多,但是毕竟办好了,所以没有追究).但是车位的产权一直没有办下了,问物管回答是现在办不了,现在已经交房两年多了.我怀疑开发商将停车楼做了抵押,所以不能办产权,但是我不知道如何获得证据,我查了我的合同,合同上没有合同备案编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