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起诉己到强执行一年多了,但一分钱都么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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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i的,走法律直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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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民法院对义务人进行的强制执行措施,义务人没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到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后,再次对其进行履行,强制其履行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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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