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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为什么我上访信访局60天回复,说书面答复书?如果答复不满意,我还能上访吗?我想签答复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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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4:32: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对区信访不满意的,还能再上访。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区信访的书面答复之日起的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如果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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