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事和同房产在凤凰镇西张街道建造“凤凰绿郡”小高层商住楼,我们购买了其中的一间商铺,合同上写明2005年5月31日前交房,结果由于我们不是很清楚的原因拖到10月底交房,并承诺赔付违约金,并说到时不能交房可以无条件退房。但到10月底又未能交房,于是又说要推到2006年1月20日,并说要退房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现在我觉得受到了欺骗想退房,我们现在已经交了10万多的房款。而且他们没办好房产证却一个劲的催我们交余款。这样做我觉得很不舒服,谁知道他们能不能按时办好房产证,交了钱还是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所以现在我不想要这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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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审查合同的约定,如合同约定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及违约金条款,你可以主张你的请求,你需准备购房合同,逾期交房的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写好诉状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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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