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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妈与爸相继去世了,家里三个子女,我是老大,我弟去世多年,还有个精神分裂症的妹妹,去世了的弟弟有个儿子是长孙,也要争家产,请问继承遗产的顺序国家有规定吗?谢谢啦!

继承
2022-09-09 10:14: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继承遗产的顺序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比如父、母、夫、妻、子、女,没有第一顺位就第二顺位继承人,具体规定你可以去百度一下民法典中关于继承遗产方面的法条,上面有具体规定,后续有问题你可以和我沟通,我会对你进行一对一指导。
  • 法定继承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 1、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特殊情况是指:(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2)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分或者少分。(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分配不均。
  • 您好,去世的弟弟的孩子是有代位继承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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