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贵重首饰,应该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在购买之日起7内商家应该无理由退货或者换货。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无质量问题进行退货是否合法,主要还是要看是什么物品,什么途径购买,以及该用品的使用期限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