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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以个人的名义在2004年2月和一家公司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我们两个个人的股权共占30%,但现在我们与大股东之间产生了矛盾,在经营管理方面都有较大的分歧,已经不原在继续合作了。和大股东提出解散或股权转让却始终没有答复。

证券投资
2006-02-08 23:3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