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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北京现代)和电瓶三轮车相撞,本人是电瓶三轮车的家属,检定书上写电瓶车是闯红灯,汽车因疏忽大意把电瓶三轮车撞翻,当事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所以汽车负次要责任,电瓶车当事人负主要责任。事实上,电瓶车当事人已属当场死亡,送到医院只是用机器维持心跳,呼吸早就没有了。现场笔录也以对方口述为凭,据我们询问当地人,汽车是由南向北,电瓶车是由东向西行驶,而且汽车是在绿灯转黄灯时想抢时间而把电瓶车撞翻的,第一现场笔录却写电瓶车是由西向东行驶闯红灯被撞。且现场刹车痕迹都没有,但笔录上却没有写。汽车撞翻电瓶车又撞倒路旁的树,汽车开到树上翻车,笔录上也没有写。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对方上面有人,既便我们要求重新检定,结果还会是一样的,而且对方法院里也有熟人,巴不得我们和他打官司,何处是青天?

合同纠纷
2006-01-09 15: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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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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