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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0岁。2009年,他在省医院接受了心脏搭桥手术。2010年8月,他因术后遗症肺积水住院半年。两个月前,当我给肺插管打滑石粉时,我父亲满嘴鲜血,怀疑肺部受伤。第二天,我拍了一部电影,肺部充血,然后发展成严重肺炎。我转到重症监护室,上呼吸机插管,生命垂危。我想知道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22-08-26 21:09: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是不是医疗事故 需要鉴定的 把所有的病历复印一份给我看看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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