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银行职员,一天为客户办理取款业务时,误将取款输成存款2万元,并拿了2万元现金给客户,该客户发现取款没有输入密码,立即到另一储蓄所将卡内4万元现金全部取走,从录像资料看,取款人不是持卡人,但持卡人始终不说出取款人是谁?因此我得自己承担4万元的损失.当晚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说这是不当得利,只能到法院起诉.我想,这么大一笔钱,为什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这只是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但我在中央电视台2套节目看到一人到网吧上网,捡了别人一只名表,不予归还,丢表报案,公安机关立即将捡表人刑事拘留,后捡表人被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