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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我家请同村几个村民为我砌地坝(有偿),在休息时间,由于两村民打赌,甲说只要乙能爬上电线杆(立于地坝边,未栽稳),就给甲十元钱,乙爬上电线杆,却因电线杆突然倒下打中头部而身负重伤,已送医院抢救,但因受伤过重,已濒临死亡。我家见伤者情况危急,已陆续从邻居家借了4000多元为伤者治病。伤者家属认定我方是主要责任人,要求我方支付包括伤者住院治疗费、以及如果死亡所发生的费用的50%。在甲乙打赌过程中,我母亲也附和甲,说过让乙爬电线杆子的话。

证券投资
2006-03-26 13:32: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电线竿是你家栽的或者因你家砌地坝导致电线竿松动,你家有责任。你家雇佣人修砌地坝发生的伤亡事故,作为雇主应承担责任,但该事故发生在休息时间,是你家一个抗辩的理由;
    2、乙是成年人,明知有危险而爬电线竿,自己有过错,应承担责任。
    3、甲怂恿乙,你母亲也附和,甲的责任肯定大于你母亲。
    因此,如果受害人从民事雇佣的角度起诉,事故发生在休息中,且是甲、乙打赌引起的,跟修房子本身无关,雇主责任不大‘如果是人身侵权,则甲、乙和你母亲均有责任,且你母亲只是附和而已,责任较小。
    赔偿金的计算你可以查阅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责任的认定最好由法院断,最起码甲、乙均有责任,你家应承担也不可能完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