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3年10月社会自然人李某、张某与甲公司签定一份劳动协议由甲公司提供制作起重机材料等,李张二人负责制作、并安装到乙公司内。11月起重机进入安装阶段,21号晚,张某与其他工人在没有做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不久便从4米高坠地身亡。现死者家属将甲乙公司推上被告席,并把李作为第三被告人。在签定协议时,由于张某临时有事所以只有李某一人签字。

公司企业
2006-01-04 10:11: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