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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毕业后就在上海一个民营建筑公司工作,当时也没有合同.2003年底给我的工资是120元一天,按考勤表计天数.公司发工资是这样的,到年底才发工资,平时只发300元/月的生活费,别的什么三金一概没有.2004年底我的工资也是120元/天.签字领钱的时候只牵一个名字.我于2005年4月跳槽.当时工资没给我,说年底再说.后来我听说我的工资是75+45,也就是说45是奖金.老板放出话凡是跳槽的奖金都没有.也就是说我只能拿到75元/天,可是当时也没说120里面有奖金在里面啊.签字领工资的时候没有奖金工资分开领的.我有公司的工作证明,聘书上也有公司法人章和法人代表的私章.我想请问在座各位:我能不能按以前的工资标准拿到我的工资呢???头都大了,现在我不在苏州,为了工资一趟趟的去上海,还得受气.我的钱就真的比民工兄弟难拿吗?我该怎么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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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4 16: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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