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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8月在浦东买了一套小户型商品房,是期房,2005年4月底交房,但是却一直未领产权证,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在合同规定的3月31日之前拿到大产证,属于违约,照合同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来我也不打算退房,可是这个房子自交房以后我就将它挂牌出租,却一直无人问津,后来我才了解到是因为这个楼盘原来就是属于烂尾楼改建,且里面的格局很不适合居住,也正因为如此,大产证一直不下来,也因此耽误了我们小业主的切身利益,我现在只想开发商依照合同处理,让我退掉这套房子,可是,我去找开发商谈过却不同意,只说可以补偿一点但绝对不会退房,还说要退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还声称我不会赢的,但据我所知,已经有一部分业主退了房,开发商却又死不承认.

合同纠纷
2006-01-01 17:53: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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