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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在太平人寿为我女儿买了一份健康险,2021年5月我女儿在学校跳楼受伤,当时太平业务员说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于是我便开了是自己跳楼的证明,申请理陪,保险公司拒绝了理陪,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止了合同,这算不算违约

保险纠纷
2022-11-20 00:20: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边开这种证明不知道后果的么?

  • 保险公司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比如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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