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公司总共工作18年,前17年公司没有给缴纳社保,最近一年才开始给员工交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8-06 12:48: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肯定是可以的,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呢
    追问:现在想提出离职 并且要赔偿前17年的社保损失,可以吗?
  • 您好,原则上用人单位是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相应的社保,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人社部门行政管辖权的范围,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理,例如责令补交社保或罚款,但是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要求赔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