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开个店,我从3月份开始跟着他工作。6月24日他招了几个暑假工,签了合同,合同上盖的章是他郑州的营业执照的章,签名也是他的。然后工商检查,他拜托我办一张营业执照,因为他郑州的营业执照无法在家里小县城使用,我去办了,是7月14号才下来的营业执照,然后老板因为诈骗进监狱了,暑假工的工资和我的工资都没发,我想咨询一下 他们这个合同是和老板签的,印章是郑州公司的,法人也是老板,但是工作地点是在我办的营业执照位置,他们要工资会不会责任到我头上,我也是受害者,劳动局给我打电话说工作地点在我这 那我就要给他们发工资,可我也只是个打工的,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