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转小规模登记的。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