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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的名义,四年欠款六万多算诈骗么

刑事案件
2022-08-04 09:59: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 你好,诈骗罪是指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的方式使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交付财产的行为。诈骗价值6000元(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拖欠货款是否算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货款的目的,拒不支付,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区分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有借条没有,目前是否还可以联系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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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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