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超过限制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但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借款和利息还是要依约偿还的。如果未依约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仍不偿还的,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如果查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还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可是刑事案件了。所以,认为高利贷不用还的这种认识很危险,弄不好要吃官司。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