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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室内装饰公司工作,05年5月份进的公司,公司一直没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约定的是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每设计一套房子按总工程造价有不同的提成,次月的1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前几个月的工资提成都按时发放了,可是到了11月10号以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工资发放,最让人气愤的是11月23号公司负责人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将公司办公室办离了,后来找到新的办公地址,要求支付工资,回答“没钱“,让他们打欠条也不给打,并说“我不想给你打这个欠条“,但是应欠工资数目他们都认同,最后一次我把我们谈话内容录音下来了,详细的工资结算方法及数目都有,还是强烈不给钱也不打欠条。后来我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想去立案,但劳动仲裁工作人员说,我手里的录音他们那里不承认,只有法院承认!我现在不清楚我要讨回我的工资能有什么办法,或者途径应该是怎么样的,请您告诉我好吗?多谢你了!

其它综合
2006-01-06 19: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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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