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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 你好! 大概在1993年吧,父母为了我们的学业就从内蒙古翁旗格日僧苏木搬迁到内蒙古翁旗的红山镇。这样一来属于我们的耕地就会闲置下来无人耕种,考虑到亲戚中我的二大爷家经济最差,所以就经我的三大爷到当地耕地负责部门协商由我的二大爷代理耕种。但当时父亲并没有和我二大爷或耕地部门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是想着等我们回来后再继续耕种。就这样10年过去了... ... 但是天公不作美,妈妈2002年的了脊髓炎,当时很严重,四肢瘫痪、小便失禁。为了给妈妈治病花去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卖掉了我们在红山的房子,又欠下了许多外债,我也随之辍学到北京打工。无奈之下,父母又搬回了老家格日僧苏木。为了维持生计,爸爸托人承包了30亩地,但这几年收成并不是很好,又有那么多的外债,所以父母就想向我的二大爷要回我们的耕地。可他们经过几次协商也不同意把耕地归还给我们,而且态度非常不好,还说想要回就拿出10000钱来。 现在虽然妈妈的病有所好转可以自理了,但根本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妹妹也辍学在家,全家就靠爸爸种地来维持生活,但仍是外债累累,到目前妈妈的病仍没有彻底的治愈。 当地耕地部门负责人和我二大爷、三大爷的关系非常微妙,当我们搬到红山以后就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的耕地使用证件交给了我的二大爷。 现在父母想通过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利要回我们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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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12:11: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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