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2005年11月17日进入广西南宁尊奇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推出该公司,公司给的工资底应该是800元底薪,公司没有给任何任务量,也就是说如果不完成任务,底薪还是有的,但是公司以我没有出去工作为理由,拒绝给于工资,其实我自己是有去工作的,有车票为证,但是已经交于公司报销。 我进公司的时候是没有签合同的,只是填写了入职表格和担保人表格,但是我有证据证明我是在该公司工作。

证券投资
2005-12-29 17:15: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