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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夫妻一方抵押贷款,另一方为共同还款人,如果二人离婚,共同还款人的责任还存在吗?

婚姻家庭
2022-07-25 08:45:3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报酬、奖金、工资、收益、指定夫妻为对象的继承或受赠的钱财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共同财产外的借贷关系属于个人财产的处分范围,可以按照约定直接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如果是在共同财产内发生的借贷关系,则计算入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中解决。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你好,如果你上述说的是事实当然是共同债务人
  • 您好,共同还款人的责任还存在的。
  • 你好。这个责任还是会存在的
  • 当然存在的,这个逃避不了。
  • 您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的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债权属共同债权,因此,一方还贷应视为双方共同还贷,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 您好。夫妻一方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还的
  • 夫妻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人一半
  • 二人是要继续还款的,不可能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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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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