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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5.12.04搭乘朋友的三轮电瓶车时,与91路公交车发生碰撞,导致本人左小腿骨头断裂,经交警责任认定,三轮与公交车各负50%的责任,我现在医院治疗1个月,费用俞45000元,其中公交公司垫付9000元,三轮司机付2500元.

其它综合
2006-01-03 03:25: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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