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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开发出一种VoIP网络电话机产品,可以搭载中国国内某几个城市的固定电话号码,我方是在国外的公司,通过温州的一家国内公司与杭州的VoIP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初次为500台,预付30%定金,定金到对方帐后2周内对方货到指定温州地点,合同规定在货到温州指定地点后3天后付清余款,但现在半年多过去了对方还没有交货到温州。 问题: 1.对方的这种VoIP电话搭载国内固话号码在国外销售是不合电信管理规定的,对方公司知道。合同上没有体现要在国外销售,因为是和温州当地公司签的合同。 2.对方公司是杭州的一家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 3.给过对方三次机会,最后一次7月10日是对方主动提出的最后期限,7月10日距最后交货期已经有半年多了。 4.对方声称交货迟的原因是我方不配合对方的一些包装制作,语言翻译,软件修改等工作。但事实上是对方的负责人想做这笔生意又不太敢做这笔生意。 注:我方的直接损失是定金+回国差旅费+初期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初期配套产品购买费用,大概在8-9万人民币,500个产品潜在利润损失在40万人民币左右。

公司企业
2004-07-22 23:27: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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