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律师:您好! 本人有一住房于2005/11/2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我和买方、中介方在签定书面合同中约定了房款尾款(买方为贷款购房前期已交付40%)的最后交付日器为本月31日,后因本人急须此款,遂向中介方和买方提出提前支付的请求,在三方同意的前提下追加了补充协议,协议规定中介方于本月20日支付尾款(贷款由中介方办理贷款直接划拨到中介方帐户),前提是提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尾款交付日期已过,中介方一再拖延,请问我才起怎样的途径才能顺利、快速的那到尾款。谢谢 另:买方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须要我的身份证明,因我当时出差在外,中介方便伪造了我的户口(我是集体户口,中介方伪造了我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和户口主页),我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