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也是一项合同行为,因此,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根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等方式。
中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个:
(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二)保险人同意承保;
(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
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