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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家庭情况简介爷爷和奶奶有三个子女,爷爷在95年病逝。大女儿(姑妈),目前退休在家。姑妈有一儿子,今年出了车祸死亡,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孙女。大儿子(父亲),99年病逝,01年母亲和我改嫁,目前我已工作,有稳定的收入。二儿子(叔叔),公司高层,婶婶没有工作,无业在家。在80年代分家,两家都没有从爷爷奶奶继承任何财产,父亲和叔叔家庭会议,口头约定:父亲承担奶奶(当时没有收入),叔叔承担爷爷(当年爷爷是有工作的),养老送终。爷爷去世期间,所有的费用由叔叔承担。最近老房屋拆迁,奶奶要住敬老院,母亲对日后赡养费和医疗费的问题和叔叔发生了分歧。自从父亲去世后,奶奶的赡养一直都有我家负责母亲观点:从父亲去世起来,一直是由她承担赡养义务。拆迁后,奶奶的赡养费和日后的医疗费用要和叔叔两家各一半。叔叔观点:1.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 2.如果承担,需将父亲去世时我家所有财产的1/4分给奶奶。此笔费用由奶奶自由支配。再考虑奶奶的赡养费各家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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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6 15: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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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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