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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0日市检察院在审查其他案件中因一赞助款问题对我进行询问,通过调查这一问题仅属于违反财政纪律,但检察院因认为我态度不好,并怀疑我有其他问题开始对我调查。1月11日市检察院在逼取一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送我一只手机和一万元的伪证后,在没有查证属实情况下,就以涉嫌受贿对我刑事拘留。1月23日以同样罪名对我逮捕。此后多次补充侦查。2005年6月16日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7月4日在第一次开庭又提出补充侦查一次。2005年8月16日第二次开庭审理。一个余月后在法庭即将宣判无罪时,突然以因事实、证据变化为由提出撤回起诉。在迫于法律的威慑、社会的强烈反映和家人强烈要求下,超期羁押我一个余月后解除羁押。又对我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要对我进行酌定不起诉。

经济相关
2005-12-25 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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