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以下财产为公共财产:
1.国有财产,例如城市的土地;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