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
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
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
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
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是属于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房产,在离婚之时,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了家暴等行为,且另一方能拿出确切的证据,那么,在分割房产等财产时,需要照顾没有过错一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