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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12月借钱给一个我以前工作上合作过的一个人,是我以前同事(女)的哥哥,他家在银川,他在兰州做电池生意,资金不足,向我求助,我借给他2万元钱,并按其月进货和销售情况参与利润分成,约定合作期限为3个月,于2005年3月31日所有本利一并付清。我给他借钱时他写过借据,我们还签了合作协议。但到现在为止,他没有向我支付过一分钱,在4月份我向他要钱时,他以超市没有结款为由拒绝付款,以后又多次拖延,并于6月份回到银川再也没有回来,失去联系,我也不知道他银川的家在哪。

证券投资
2005-12-23 00: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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