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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公司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六天(2022年6月25日)劳动者向公司书面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回复,2022年6月28日公司给劳动者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劳动者连续在公司工作了六年零一个月,这种情况公司该怎样赔偿劳动者?

劳动纠纷
2022-06-29 10:38: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可申请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补偿!
  • 你好,有无合同约定,可以起诉
  •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 你好,现在还有在上班吗
  • 因为你是自己要离职那么就没法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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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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