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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抑郁症患者,面临高三分班选择,同学A告诉我其要选择普通班,并假意口头邀我同往普通班,没有纸面证据,A为了让好友B能够进入优秀班,告诉我假的意见并试图邀请,我放弃优秀班的名额,卡位的B就能进入优秀班。在最后时刻A确认了我放弃优秀班名额后私下去了优秀班。结果出来后A极力否认此事,认为选择权在我,与他无关,他并没有故意要让我放弃优秀班名额给B,认为一切都是阴差阳错,称最后去优秀班的选择只是没来得及告诉我。在此前A承认过要和B在一个班。在最后敲定选择的前一小时我最后一次向A确认意向,A称已和老师说意向是普通班,最后是父母要求改的。而从老师得知A并没有和老师说。此种行为是否构成欺骗?该事情发生后我向A讨要说法对方不承认此事,要求对方给出解释,A的解释是来不及告诉我去了优秀班。老师了解情况后要求A向我道歉,A私下和我道歉后我也接受了,A转而继续向其余同学宣称此事他本人无错,是我在诋毁他,其好友一同向其余同学指责刺激我。事情至此结束,我无力再追究,却导致病情加重并试图自杀,是否可以追究A与B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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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1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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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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